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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科学技术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市科技局 新闻日期: 2008-10-29 阅读次数:

根据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株洲市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重要意义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当前全党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根据安排,我市是参与全省学习实践活动试点的唯一市州,我局参加全市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围绕“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紧密联系实际,突出科技部门自身特色,圆满完成市委安排的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任务。

二、      组织领导

成立株洲市科学技术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晏首先,副组长:龙凡平、丁发英(常务副组长),成员:文捷环(知识产权局指导员)、谢经建(高新办指导员)、邓冬明、邹彬、李志君、谭旺军、段永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邹彬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黄谊、陈丹妮、彭春海、文闻。办公室下设资料组、宣传组、联络组。

三、主要任务

这次学习实践活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密联系科技工作实际,紧扣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和“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进程,利用科技平台,推动株洲经济社会发展更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增强群众感情,提高工作激情,在局系统营造奋发向上的氛围,使班子成员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先行者和实践者。重点要解决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观念问题。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干部职工谋事的前瞻性和干事的主动性,强化争创一流、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意识,切实增强科学跨越、改革创新和团结合作观念。

(二)科学跨越问题。提高领导班子的科学理论水平、科学决策能力、科学实践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和科学探索能力;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解决复杂矛盾和突出问题的能力、集中群众智慧开创工作新局面的能力;提高党员干部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完善科技工作发展思路,使科技工作探索出一条符合“两新”、“ 两型社会”要求的发展之路。

(三)体制机制问题。积极探索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和株洲实际的科技管理体制,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健全科技项目管理机制、科技进步考核机制、产学研合作机制、科技奖励机制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等,努力把株洲打造成创新创业之都。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建设廉洁高效机关。

(四)干部作风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着力解决党员意识不够强、工作激情不够高、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作风不够实、服务水平不够高等问题,树立全局观念、创新观念、服务观念、法治观念和责任观念,形成雷厉风行、一以贯之、一抓到底的充满激情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履行自身职责的能力

四、      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学习实践活动从2008年9月开始,至2009年2月底完成。共分三个阶段11个环节。

(一)          准备环节(2008年9月—10月下旬)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于10月29日召开局系统动员大会,党组书记、局长晏首先同志作动员报告,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学习实践活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2008年10月中旬—2009年2月中旬)

第一个阶段:学习调研(2008年10月下旬—11月下旬)。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1、         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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