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
经研究决定,现组织进行2007年度各县市区科技局工作目标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依据:株科字[2007]18号文件《关于印发<2007年度各县市区科技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二、考核组织:由市科技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工作,市科技局局长晏首先任组长,副局长李建荣、纪检组长丁发英任副组长,考核办设在农社科。
三、考核材料:2007年12月20日前,各县市区提交《2007年县市区科技局工作目标考核完成情况自查表》(电子版和文字版各一份)及株科字[2007]18号文件要求的所有相关附件,并装订成一册。
四、考核形式:由市科技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书面考核。2008年1月31日前,将考核评分结果提交市科技局党组讨论决定。
附件:2007年各县市区科技局工作目标考核完成情况自查表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