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费部门 |
收费许可证(服务价格登记证) |
收费项目 |
计费 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范围收费对象 |
收费依据 |
收费性质 |
票据种类 |
| 株洲市地震办公室 |
湘B-0085 |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认费 |
元/平方米 |
4000平方米以下(含)为0.5;
4000平方米以上为0.35 |
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五层(含)以上的建设项目 |
湘价费[2005]86号、湘价费[2007]100号、株政发[2008]26号 |
事业 |
财政 | 备注:1、收费范围:仅限于县城(含)以上的城市;2、农村建房和小城镇建房不收费;3、民用建筑中的住宅楼必须是在五层(含)以上的;4、属全额财政拨款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建筑项目免收,其他公益性建筑项目减半征收。
举报电话:12358 受理单位:株洲市物价局 承诺时间:30天之内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