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科室 发展计划与条件财务科及相关专业科室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向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或相关专业科室递交项目申报材料,一般应包括申报表(必须从对应科技部门网站下载后填报打印)、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相关证明和附件材料,国家级项目一式6份带软盘2个,省级项目一式5份带软盘2个,市级项目一式4份带软盘1个。受理时间见国家、省、市政府科技部门网站具体通知。 2、材料经对口业务科室初步审核、考察后报发展计划与条件财务科。 3、由发展计划与条件财务科汇总,提交局务会讨论。 4、发展计划与条件财务科将讨论结果成文后发至相关业务科室,相关业务科室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同时在株洲科技信息港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