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责任科室
市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科技成果科)
二、株洲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1、推荐部门申报材料,报市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2、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审,提出获奖人员。
4、市科技局进行审核。
5、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授奖。
三、株洲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1、推荐部门申报材料,报市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2、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组织专业(学科)评审组评审。
4、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审。
5、市科技局进行审核。
6、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授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