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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科技企业资格认定
来源: 生产力促进中心 新闻日期: 2005-5-12 阅读次数:
一、责任科室

    工业科技科

    二、申请程序

    1、由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代表向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签署申请报告,并加盖法人公章。

    2、书面材料审验合格。

    3、现场踏勘合格。

    4、报省科技厅审批认定。

    5、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凭批复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6、颁发由省科技厅统一印制的《民营科技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三、所需资料

    1、填写由省科技厅统一印制的《民营科技企业资格认定申请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及管理制度。

    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管理人员(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

    5、知识产权归属证明。

    6、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表(新办企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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