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示范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准备二季度和四季度共组织两次示范企业验收,请达到验收要求的示范企业及时与科技局联系。为掌握实际情况,请各示范企业按季度及时(下季度头月5号前)报送示范项目的实施情况。
一、报送的主要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按课题任务书的要求,检查项目实施的进展程度,是否达到验收要求。
2、存在的主要问题。
3、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建议。
二、报送的方式
可以用电子邮件或书面的形式进行报送。
联系人:刘石云 联系地址:天元区长江北路68号
联系电话:2865515、2865516 电子邮箱:zzkwgyk@sohu.com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二OO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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