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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05年度科技计划重大专项指南项目的通知
来源: 新闻日期: 2005-4-11 阅读次数:
为做好省级科技计划的顶层设计,提高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提升我省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经厅党组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征集2005年度科技计划重大专项指南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与要求

    (一)重大专项应紧密结合湖南省“十五”科学技术发展计划所确定的日期和重点任务,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技术创新性强、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产业化前景广阔,有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我省实现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有重大推进作用。

    (二)项目的研制、开发能解决我省优势产业、重点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或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对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技术优化升级和服务“三农”有重大促进作用。应重点推荐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能获得专利或有望形成技术标准、对产业发展关联度大,创新性强的项目。

    (三)项目应具有前瞻性,目标和任务明确,重点课题设置合理,能充分发挥我省的资源优势和人才、技术优势。见附件一。

    (四)推荐重大专项指南项目的单位,应是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含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我省确立的25家高新技术重点企业,见附件二。

    (五)鼓励其它企业和单位与第四条规定的企业和部门联合推荐重大专项指南项目,也可共同申报承担重大专项指南项目研究工作。

二、时间与地点

    (六)推荐的重大专项指南项目按领域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应于9月15日前分别报送到我厅各归口业务处室和计划处。各业务处室在综合评定之后提出2005年重大专项指南项目书面推荐意见并于9月25日报厅重大专项协调小组办公室(简称项目办),项目办根据各方建议和意见,于10月15日前提交重大专项方案报厅党组审定。

    (七)各业务处室推荐到厅项目办重大专项指南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2004年度归口管理的重大专项项目数,即:农村处6项、高新处10项、社发处5项、成果处2项,外事处1项。

各业务处联系人、电话

农村处 侯 俊 电话4586704

高新处 张小平 电话4586687

社发处 陈 松 电话4586677

成果处 李立文 电话4586675

合作处 常 伟 电话4586706

项目办(计划处) 李秋桃 电话4586696

附件一、征集2005年科技计划重大专项指南项目推荐表

附件二、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名单湖南省25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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